
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常委、自治區(qū)政府副主席潘逸陽
中紀委官網昨日下午通報: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常委、自治區(qū)政府副主席潘逸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。
新京報記者可查詢到的關于潘逸陽的最近一次報道是9月7日,內蒙古政府官網發(fā)布的《巴特爾(內蒙古自治區(qū)主席)主持召開自治區(qū)政府常務會議》一文顯示,9月5日,潘逸陽以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常委、自治區(qū)政府副主席身份出席了這次會議。
自此潘逸陽再未在公開場合露面。
截至目前,今年以來被調查的省部級高官已25人。
潘逸陽是十八大后第5位“落馬”的中央候補委員。在他之前,2位中央委員蔣潔敏、李東生,以及4位中央候補委員李春城、王永春、萬慶良、陳川平分別被查。其中,蔣潔敏、李東生、李春城、王永春4人已被開除黨籍。
40歲時步入省部級序列
潘逸陽生于1961年,現(xiàn)年53歲,廣東人。仕途早期在廣東工作了16年。
從廣州市公安局十一處干部起步,潘逸陽做過佛山市委書記秘書,當過順德市大良鎮(zhèn)黨委副書記,并在廣東的共青團系統(tǒng)工作了9年,1995年34歲時就已官至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。在廣東期間,他已開始主政地方,當了近一年的廣州市委常委、從化市委書記。
1998年潘逸陽離開廣東,調任江西省新余市委書記,自此在江西工作了12年。
在江西期間,潘逸陽再獲提拔。到江西3年后的2001年,年僅40歲時,他起任江西省委常委、省委農工部部長,步入省部級高官序列。
主政贛州推行10萬元買套房
當了3年江西省委常委、省委農工部部長后,潘逸陽再次主政地方,擔任江西省委常委、贛州市委書記,主政贛州近8年。
主政贛州后,潘逸陽曾推行保障房新政:為特定大學生群體提供租賃性大學生公寓;為剛工作、低層級公務員提供公務員公寓;進城農民工購買保障房僅需10萬元。在當年房價高漲的大背景下,贛州的保障房新政受到各界關注,也陷入“作秀”、“杯水車薪”等質疑。
2010年全國兩會時,在江西團開放日,有記者就保障房新政提問,“10萬元能買一套住房,在贛州確有其事嗎?”
潘逸陽否認了“作秀”、“杯水車薪”等說法,稱“這些安居工程不會是杯水車薪,但也不能100%地滿足需求,會維持在一個合理的比例。我們不能夠保證每個人都成為有產階級,都擁有自己的房子,但我們必須要保證每個人都有房子居住。”
當時在潘逸陽回應上述提問前,同在現(xiàn)場的原江西省委書記蘇榮搶先發(fā)言,“潘書記是最年輕的‘老常委’,1961年出生,已經擔任了9年省委常委了?!?/p>
蘇榮今年6月已被調查。蘇榮擔任江西省委書記時,曾與潘逸陽搭班子,在江西省委常委領導班子中共事3年,直到2010年,潘逸陽離開江西,調任內蒙古副主席。
主要經歷:
潘逸陽,男,漢族,1961年8月生,廣東惠陽人,在職研究生學歷,哲學博士,1984年8月入黨,1982年1月參加工作?,F(xiàn)任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常委,自治區(qū)副主席、政府黨組副書記。
1978.03—1982.01中山大學數學力學系力學專業(yè)學習;
1982.01—1983.06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十一處干部;
1983.06—1989.05廣東省佛山市政策研究室干事、市委書記秘書(副科級)(其間:1987.03—1989.05在廣東省順德縣大良鎮(zhèn)掛職任黨委副書記);
1989.05—1991.08共青團廣東省佛山市委員會副書記;
1991.08—1992.09共青團廣東省佛山市委員會書記;
1992.09—1992.12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副書記、佛山團市委書記;
1992.12—1995.07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副書記(其間:1993.03—1995.07在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專業(yè)學習,獲碩士學位);
1995.07—1998.03共青團中央常委、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書記;
1998.03—1998.12廣東省廣州市委常委、從化市委書記、從化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;
1998.12—2001.12江西省新余市委書記、新余軍分區(qū)黨委第一書記(1996.03—2001.06在中山大學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(yè)在職研究生班學習,獲哲學博士學位;1998.09—1999.01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);
2001.12—2003.09江西省委常委、省委農工部部長;
2003.09—2010.10江西省委常委、贛州市委書記、贛州軍分區(qū)黨委第一書記(其間:2004.11—2005.01在中央黨校第36期省部級干部進修班學習;
2008.09—2008.12在國家行政學院第3期省部級干部英語強化班學習;2009.10—2009.11在美國喬治城大學金融風險防范與危機管理專題研究班學習);
2010.10—2010.11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常委,自治區(qū)政府黨組副書記;
2010.11—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常委,自治區(qū)常務副主席、政府黨組副書記。十五大、十七大代表,十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。